职业定义:安全评价师指的是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及手段,对建设项目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存在的风险进行安全评价的人员。
职业概况:安全评价师进行的安全评价工作覆盖生产经营活动各个阶段,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在内的安全评价体系。主要工作:对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收集有关资料;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及评价结果,提出降低风险的安全对策措施;对评价结果进行跟踪服务。
随着安全评价行业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市场上对安全评价师的需求急剧增加。截止到2008年6月,全国安全评价师总数不足两万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员从业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无法专职从事安全评价工作。预计未来十年内,安全评价师缺口将达到10至15万人。与国际行业接轨,适应我国安全管理发展的需要,安全评价师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安全评价师、安全评价师、高级安全评价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安全评价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安全评价师:
1、已通过助理安全评价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安全评价师:
1、已通过安全评价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政府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五次,时间为4月、6月、8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