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
贯彻执行国家《节能法》等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组织构建、实施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自主创新和推广应用节能新机制、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推动节能改造;从事节能管理的人。
职业概况: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能源管理负责人组织对本单位用能状况进行分析、评价,组织编写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工作的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能源管理工程师、能源管理工程师、高级能源管理工程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能源管理工程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能源管理工程师:
1、已通过助理能源管理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能源管理工程师:
1、已通过能源管理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政府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报名事项:
1、报名时缴纳学历证书(或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交2寸彩色标准照片4张。
2、联系方式请点击网站导航中的 联系我们 或 考培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