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术教练招生简章
添加时间: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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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定义:掌握现代表演艺术的基本技能,能从事影视表演、配音、舞台演出、节目主持等表演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具有从事影视表演、配音、舞台演出、节目主持等表演工作的基本能力。 职业概况:报表演艺术教练系列,最对口的专业是表演艺术。其核心课程,包括大学语文、作品分析、表演与台词、声乐基础、节目主持、艺术概论、影视文化、音乐赏析、美术作品欣赏、影视配音、化妆、表演基础训练与习作、技能训练(骑马、射击、格斗、游泳、驾驭)、形体训练、影视表演基础训练、戏曲表演基础训练、节目主持与配音训练、综合训练与演出等。就业领域,是各级各类艺术团体从事表演、配音和节目主持等工作。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表演艺术教练、表演艺术教练、高级表演艺术教练。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表演艺术教练: 1、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者; 2、中职以上或同等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中职或同等学历,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特别优秀者。 二、表演艺术教练: 1、已通过助理表演艺术教练资格认证者; 2、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者; 3、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或同等学历,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特别优秀者。 三、高级表演艺术教练: 1、已通过表演艺术教练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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